今年5月份,曹先生在濟南高新區祥泰新河灣看上了一套房子,不過等他交完首付去辦貸款的時候,售樓處的工作人員說,這公積金貸款不能用。(視頻截圖)
   曹先生告訴記者,現在如果退房的話,是不使用公積金強制退房的情況,會扣除他的違約金,大約扣8萬塊錢。(視頻截圖)

 最終,在多家媒體的介入後,近日,曹先生給記者致電,說他房子的問題已經解決。(視頻截圖)
  齊魯網9月12日訊 (山東台 唐福晨 劉洋)據山東廣播電視臺公共頻道《民生直通車》報道,今年5月份,曹先生在濟南高新區祥泰新河灣看上了一套房子,在網上查了一下,可以用公積金貸款。不過等他交完首付去辦貸款的時候,售樓處的工作人員說,這公積金貸款不能用。
  曹先生告訴記者,現在如果退房的話,是不使用公積金強制退房的情況,會扣除他的違約金,大約扣8萬塊錢。
  但是,記者從濟南住房公積金網站上查到,曹先生購買的祥泰新河灣1區3號樓,是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的,那到底中間出現了什麼情況呢?記者和曹先生一起到售樓處瞭解情況。
  售樓工作人員解釋說,公積金貸款和商貸,相對應的房價是不一樣的。單純商貸有折扣,房價會低一些。當時曹先生買房,樓盤正好推出特價房活動,房子都是底價出售。這位工作人員最後說,如果曹先生確實想用公積金貸款,也有辦法,不過需要另外交上一筆錢。之前,他們也做過的類似的情況,當時那位戶主的最終價格會相差3個百分點,多交2萬塊錢。工作人員稱可以去申請,她表示基本問題不大。
  以搞特價房的名義,就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嗎?記者從濟南住房公積金部門瞭解到,早在2012年,濟南市就發佈了相關文件明確要求,不得拒絕購房人使用公積金貸款,更不准發生使用公積金貸款比商業貸款售價高的行為,杜絕損害職工合法權益現象的發生。
  2013年,7月17日,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又發了“關於不得阻礙購房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函”,其中提到:公積金中心將定期或不定期對受委托銀行辦理的公積金貸款業務及為購房職工服務情況進行檢查,發現有誤導、拒辦和拖延辦理公積金貸款現象的將嚴肅處理;同時公積金中心將聯合濟南市建委,對違反規定的開發商進行查處。
  最終,在多家媒體的介入後,近日,曹先生給記者致電,說他房子的問題已經解決。
(編輯:S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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